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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章节预习题六

整编:深圳成考网 发布时间:2022-11-10 15:51:38浏览热度:

       【导语】很多同学已经开始备考2023年成人高考,本文是2023年深圳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章节预习题,大家可以参考学习。


2023年深圳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章节预习题六


  1[.单选题]下列财产中,可以设定抵押的是()。

  A.车辆

  B.土地所有权

  C.北京大学教学楼

  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

  [答案]A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抵押权的标的。关于抵押物的范围方面的法律规定同上题,不再重复。本题中选项B、C、D属于《物权法》第184条规定的不得抵押的财产,因此,选项B、C、D被排除,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2[.单选题]甲公司向银行贷款,以自有厂房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商标权作质押,未办理出质登记。则()。

  A.抵押权与质权均成立

  B.抵押权与质权均不成立

  C.抵押权成立,质权不成立

  D.抵押权不成立,质权成立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理解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抵押权和质权的设立。依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都需要登记,不登记抵押权不生效;而权利质权的设定则相反,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才需要登记,如我国《物权法》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本题中,厂房的抵押必须登记,因此抵押权有效成立;商标权的质押权需要在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登记,由于未进行登记,所以不能有效成立。由此本题只有选项C正确,排除其他选项


  3[.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是()。

  A.土地所有权

  B.学校图书馆

  C.使用权有争议的财产

  D.船舶

  [答案]D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抵押权的标的。抵押权的标的,习惯上称为抵押物,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对抵押物的范围,可以从“可以抵押”和“不得抵押”两个方面予以界定。《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本题中选项A、B、C,属于《物权法》第184条规定的不得抵押的财产,因此,选项A、B、C被排除,只有选项D是正确的。


  4[.问答题]论述物权法定原则。

  [答案]

  [解析](1)概念: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均须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与法律不同的物权种类或协议改变物权的内容。(2)意义:为了避免由于认识不一带来的混乱,由法律统一地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内容,成为保障经济秩序、保证民事主体交易安全的基本要求。(3)物权法定原则的要求具体表现在:物权的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我国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物权的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的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物权效力法定,即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为物权设定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效力。物权法定原则为强行性规定,非依《物权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和内容而创设的“物权”,不被认可为物权,不具有物权效力


  5[.问答题]简答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答案]

  [解析]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属于自己的特定物依法全面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1)所有权是绝 对权;(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3)所有权具有完全性;(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解析】本题属于理论阐述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6[.问答题]简答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解析]【答案要点】概念: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在行使对不动产的权利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必要的便利或接受必要的限制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相邻关系的发生以两宗或者两宗以上的不动产相互毗邻为前提;(2)相邻关系发生于两宗或者两宗以上的不动产的权利人之间;(3)相邻关系的客体不是不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相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噪音影响邻人休息等;(4)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7[.问答题]简答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答案]

  [解析]【答案要点】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根据我国目前司法实践的做法,适用善意取得应符合下列条件:(1)标的物为依法可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2)让与人对所让与的标的物无处分权;(3)标的物须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所谓善意,是指受让人不知且不应知让与人无处分权;(5)转让行为必须完成了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要求


        以上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问题可以添加我们的指导老师咨询,祝大家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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