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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预习题4

整编:深圳成考网 发布时间:2022-11-15 11:21:23浏览热度:

         【导语】很多同学已经开始备考2023年成人高考,本文是2023年深圳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预习题,大家可以参考学习。


2023年深圳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预习题


  1[.单选题]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答案]A

  [解析]重复抵押,而抵押权均未登记时,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乙可受偿9000×(6000/10000)=5400(元);丙可受偿9000×(4000/10000)=3600(元)。


  2[.单选题]上佳合伙企业(字号:上佳)有合伙人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现上佳合伙企业对地税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以()为原告。

  A.甲

  B.甲.乙.丙

  C.上佳合伙企业

  D.甲.乙.丙推选的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原告;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3[.单选题]刘某对当地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提起上诉。

  A.当地执法部门

  B.当地执法部门的主管机关

  C.上一级人民法院

  D.当地执法部门和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当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裁定,原告对不予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4[.单选题]甲公司主营纸巾,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设备、待售的纸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乙银行主张其抵押权,要求对丙公司所购甲公司的纸巾变价受偿,丙公司以其不知情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得以其将要生产的纸巾半成品设定抵押

  B.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权并不成立,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C.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已经成立,但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公司

  D.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浮动抵押的问题。依据《物权法》第181条的规定,对于浮动抵押,其抵押人应为生产者或经营者,其抵押财产是指已有的或将有的抵押人的动产,故A选项错误。依据《物权法》第189条的规定。其抵押权自合同签订时设立,登记并非生效条件而为对抗要件,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应予注意的是,即使办理了登记,也不能对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已支付了合理价款且取得了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5[.单选题]乙公司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甲公司以其厂房为该债务提供抵押,乙公司以其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提供反担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属于未来债权,因此不得作为质押标的

  B.甲公司自其与乙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时取得该应收账款的质权

  C.如乙公司向银行清偿了50万元债务,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D.即使乙公司未将债权出质的情况通知丙公司,甲乙之间也能设立债权质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应收账款质押问题。《物权法》第223条第6项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是确定的,属现实债权,而非未来债权。故A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B选项错误。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首先,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从属于乙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因乙公司还款而消灭,因此银行的抵押权亦消灭。其次,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从属于甲公司与银行的担保关系,若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消灭,则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亦消灭。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债权转让的生效并不以通知债务人为条件,只是未通知不得对抗债务人。故D选项正确。


  6[.单选题]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值12万元的家传玉佩出质给李四,由王五代为保管。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下列说法那一项是正确的:()

  A.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质权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B.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时,王五取得质权

  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质权

  D.若玉佩的价格因市场波动下跌到10万元以下,李四无权要求张三提供补充担保,直至担保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故A选项错误。本题质权合同的质权人为李四,王五只是李四的代理人,故王五不取得质权。故B选项错误。李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占有质物玉佩,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交付,是经由占有媒介关系而为的现实交付。故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前段:“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是。玉佩价格因市场因素下跌应属李四在接受玉佩作为质物时应当预见的范围,李四应当承担此商业风险,该情形不适用《物权法》第216条。故D选项正确。


  7[.多选题]张某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此时张某依法享有()的权利。

  A.占有承包地

  B.使用承包地

  C.获取承包地收益

  D.在承包地建房出租

  E.将承包的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经营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在一定期间内,对取得的承包经营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权利人没有处分的权利。


  8[.单选题]甲有小汽车一辆,乙从甲处以200元每天的价格借用该小汽车。在乙借用该车的期间内,乙将该车送到丙处进行修理。汽车修好后,乙一直未向丙支付修理费,故丙将该车留置。后丙在留置该车期间,与丁就该车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该车的留置权没有登记,故丙没有取得留置权

  B.丙已经将该车进行了质押,故丙的留置权消灭

  C.丁取得了对该车的质权

  D.若丙将该车转移给丁占有,则丙的留置权消灭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留置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根据物权法原理,留置权无需办理登记即可成立,故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故C项说法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40条的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故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因此D项正确。


  9[.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家建筑模板公司,乙公司是一家仓储企业。甲公司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模板交给乙公司储存,仓储费10万元约定提货之后一个月支付。甲公司对乙公司另有5万元借款逾期未还。现甲公司欲提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5万元的货物

  B.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0万元的货物

  C.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5万元的货物

  D.乙公司可以将100万元的货物全部留置

  [答案]C

  [解析]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之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因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于提货后一个月付款,故10万元仓储费尚未到期,AB选项错误。因商事留置权所留置的动产不需要与债权处于同一法律关系,且5万元债权已到期,故C选项正确。本题中的留置财产为可分物,因此留置的价值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0[.不定项选择题]某村中,杨某的承包地地与河流之间隔着李某的承包地,为了利用河水灌溉,杨某与李某约定,杨某可以经过李某的承包地修建引水渠。在引水渠修建好了以后,李某将其承包地转让给了丁某。此后,丁某欲填平该引水渠,遭到杨某反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只有杨某和李某进行了登记,丁某无权填平引水渠

  B.因杨某和李某未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

  C.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

  D.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均有权填平引水渠

  [答案]C

  [解析]依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未进行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该不能对抗是针对供役地受让人不知之情况,如果受让人已知则不存在不能对抗之问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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